国内首例因"代孕"引发的抢劫案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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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7-07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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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首例因"代孕"引发的抢劫案在沪判决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18日对马静、宋海军涉嫌抢劫罪案件公开开庭并作出一审判决,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马静有期徒刑10年,宋海军有期徒刑8年。法院审理查明,马静在为被害人张某家"代孕"不成后,伙同男友对雇主进行了麻醉抢劫。 马静1982年出生在四川,2002年起在厦门工作。2006年,马静在报纸、网上看见有关"代孕"信息,遂与代孕中介公司取得联系,提交了个人资料。不久,马静被上海的张家夫妇相中,双方达成协议:由马静提供子宫和卵子,张家夫妇的女婿提供精子,采用人工受精的方式为张家夫妇的女儿代孕。马静如生下一个孩子,拿10万元人民币,如果是双胞胎则拿15万元。 不过,2006年10月,马静接受人工受精手术失败。此后直到2007年1月,马静的身体状况均不适宜接受手术。2007年月2日,张家夫妇提出让马静暂时搬出去。此时,马静便联系了男友宋海军,商量如何实施抢劫。 1月5日下午,马静将10粒安定片磨成粉末,趁张家夫妇和保姆不注意之际,将粉末参入饭菜和汤里,被张先生和保姆吃下。当晚及次日早晨,张先生吃药后去医院治疗,张阿姨去医院照顾张先生,保姆被麻醉后未醒,马静乘机从张家盗走首饰、高档服装、名牌皮鞋等。1月31日、2月5日,马静和宋海军分别在上海、厦门落网。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,"代孕"存在一系列法律、道德问题,如果"代孕"的孩子出生,将涉及到代孕者与孩子之间的抚养与被抚养、赡养与被赡养、继承与被继承等一系列问题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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